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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后勤转制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31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根据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后勤转制总则

我校深化后勤改革,实施转制的基本思路为:根据我校发展建设的总目标,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后勤两个文明建设,利用二年左右时间,实现规范分离。即:2001年3月以前,学校经营服务系统从学校建制地规范分离出来,组建辽宁大学后勤发展集团;2002年底以前,学校后勤彻底实现规范化剥离,基本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一)后勤转制的总体目标

我校后勤转制的总体目标是:落实省政府〔1999〕4号文件精神,实现后勤内部规范分离,建成产权明晰,具有法人资格的后勤集团实体。不断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市场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后勤经济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二)后勤转制的原则

1、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因此学校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抢抓机遇,加快改革步伐,实现跨跃式发展。

2、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后勤社会化改革既要尊重教育规律,坚持“三服务”、“两育人” 的宗旨,又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重视投入的收效。

3、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高校后勤投入机制,逐步减少学校对后勤的投入,将节余的资金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要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员工生活正常进行;要有利于后勤产业发展和后勤队伍的稳定。

二、后勤工作管理机构

学校后勤管理系统与后勤经营服务系统实施规范分离后,设立后勤工作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对后勤工作的管理职能。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原则,组建后勤发展集团,行使后勤服务职能。

(一)后勤工作管理处

代表学校对后勤工作实施行政管理,纳入学校行政管理系列,设四个行政科室,即综合办公室、基建工程科和计划管理科、总务科。其主要职能为: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后勤服务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专项制定。

2、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企业签订有关协议并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3、管理后勤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

4、管理学校的基本建设。

5、负责学校土地、人防、房产等综合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后勤发展集团

学校按照《辽宁大学后勤发展集团章程》对后勤发展集团进行企业化管理,后勤发展集团发展方向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后勤服务企业(待条件成熟后办理法人登记)。集团设立党总支、部门工会及基层党支部。内部可以按专业化、集约化方式组建若干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的运作机制。

1、组织机构。后勤发展集团要在适当时机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教师、学生代表要参与监事会工作,监事会暂挂靠后勤工作管理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集团日常工作,集团副总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总经理负责。在董事会成立之前,总经理由校党委决定,校长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党委组织部考核同意备案,由总经理聘任;集团党总支书记由学校党委任命;各中心实体、经理(主任)由总经理提名,征求党总支和后勤工作管理处意见后聘任。副经理(副主任)由经理提名,征求后勤集团意见后,由经理聘任,报组织部备案;集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机构。集团可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集团下属干部,分配或调整所属人员的工作岗位。

2、后勤发展集团经营和管理服务范围:饮食服务,学生宿舍管理、运输、水电、通讯维护,物业管理,绿化、环卫服务,幼儿教育,文化服务,建筑维修。

3、运营方式:实行总体综合承包,多实体经营服务;对下属单位下达经济指标或工作任务,决定集团内部经济分配政策;以优质服务、多种形式积极开拓校内外市场,以内促外,以外补内,减员增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干部与人事管理

(一)干部管理

1、后勤发展集团干部实行聘任制。

2、整体转制后,后勤发展集团的原事业编制干部保留原档案职级,在企业中任职与学校其他管理干部的职级不对应,其待遇与所聘岗位及所在单位效益挂钩。

3、保留企业干部提升行政职级的权利,从企业交流到学校其他管理岗位的干部,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德、能、勤、绩情况给予相应安排。

4、各专业系统评定技术职称按照学校和社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事政策

1、原校事业编制的后勤职工人事关系统一转为校内企业编制,学校按原渠道保留其享受的正式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劳保等待遇,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和档案编制。到退休年龄,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原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双向流动。企业新进人员,采用现代企业制度的通行办法解决。

2、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双向选择,打破行业工种界线,统筹聘任使用,坚持公平竞争,优化组合,择优聘用。

3、整体转制时,后勤发展集团应优先聘用原在编员工,原则上不从校外引进员工。

4、实行“内退”、“离岗”等制度。“内退”即截止2002年3月31日,参加工作满30年工龄者,根据本人志愿经学校批准,可提前离岗,学校按80%发放退休金,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差5年者,一律按内退处理,按工资100%发放退休金(餐饮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由后勤发展集团负责发放,其它实体职工由学校发放90%工资,另10%工资由后勤发展集团发放);学校给内退职工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直至退休办理手续。此规定办理截止日期为2001年6月30日。没有聘任的职工按沈阳市有关规定发放最低生活费。

5、后勤所属全民职工有关待遇按省政府〔1999〕4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职工享受学校有关规定相应待遇。

四、分配制度

后勤发展集团一律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建立新的工资模式和福利待遇标准,以企业效益为分配基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1、原事业性工资,津贴作为档案工资(包括以后新增加工资和津贴等)保存在校人事处。

2、后勤发展集团职工工资实行“三挂钩”分配,即与承担任务取得的社会效益挂钩,与开源节流取得的经济效益挂钩,与所负责任、所担风险和劳动数量和质量挂钩。

五、财务及资产管理

1、后勤发展集团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任制,由学校派任。

2、后勤发展集团建立企业化的经济核算体系,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统一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核算办学基本成本,逐步确立后勤服务成本分担机制,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核算,重大项目由公司集中引进,集中管理。

3、对后勤现有的国有资产在体制转换前由后勤工作管理处和计财处负责进行清产核资。按资产管理与经营不同属性,学校对公司分别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管理等,具体租赁等办法由校后勤工作管理处与后勤发展集团签订合同。

4、后勤集团资产分别按国有资产和企业资产登记造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做好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加快股份制改造。

6、改制前(2001年3月1日),原后勤工作管理处围绕学校建设发展及日常后勤保障的债权债务,由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处)承担。

六、监督机制

1、加强领导。由主管校领导负责,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计财处、学生处、纪委和工会等部门参加,成立后勤转制指导委员会。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成立后勤发展策划委员会。

2、建立和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要加强对后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实行民主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3、进一步规范后勤工作办事办文程序,提高办事的效率和效益,做到勤政廉政。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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