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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主要用能设备及能源计量器具自查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多部门下发的《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对主要用能设备及计量器具开展自查统计工作,现对蒲河校区、崇山校区及武圣校区的主要用能设备及能源计量器具进行统计,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在用的电动机、风机、水泵、锅炉、变压器、换热器、电梯、地表水源热泵、高功率实验设备、网络中心机房等请使用附件1填写;能源计量器具请使用附件2填写。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所管理的用能设备及计量器具情况填写完成统计表(附件1、附件2)。2024年9月1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492108424@qq.com邮箱,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60229915640120708

 

 

辽宁大学后勤工作处

20249月4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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