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工作处前身系学校总务处。1999年,国家实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后,学校于2001年3月分别设立后勤工作处和后勤发展集团,后勤工作处代表学校对后勤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并协调、监督后勤集团开展后勤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后勤服务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专项制定;后勤工作处为后勤服务监管的责任主体,代表学校与后勤发展集团签订后勤服务协议并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管理后勤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学校的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土地、房产、专项维修、人防等综合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
现任后勤工作处处长黄大军。
后勤工作处目前内设三个行政科室,即综合办公室、基建科、计划维修科,共有教职工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