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需要对全校各单位出租、出借等公用房情况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工作范围包括由校内各单位管理使用的相关办公用房和公共区域。
二、工作要求
㈠ 请各单位领导班子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全面、到位、无死角,不得瞒报、漏报。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务必追根溯源,查清来龙去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㈡ 请各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次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填写《公用房使用情况调查表》,上报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9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数据表格电子版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qgzc@lnu.edu.cn。经自查不存在相关情况的单位,也需要填写表格零报告,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文件命名方式为:XX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于欢 62202003,18642000922
附件:《公用房使用情况调查表》
辽宁大学后勤工作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