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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9.18”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35条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警世世人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按照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全市统一部署,我校定于9月18日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3分钟-长音)。

请校内各单位提高认识,增强居安思危的观念,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

后勤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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