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后勤工作处第17次全处大会审议通过)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厅后勤相关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后勤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维修计划,完善后勤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编制并管控后勤及专项维修经费预算。
2.管理学校土地、房产,负责全校各类公用房、公有住房、划转房产等的台账建立、确权建档与统筹调配,制定公用房配置标准,维护公用房管理系统,受理并协调用房诉求。
3.管理学校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编制年度维修计划、应急计划及项目库,负责各类校舍、楼宇维修改造项目全流程归口管理,做好项目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结算及归档工作。
4.负责校内建筑物排险,开展楼宇外墙等设施安全巡查,建立隐患台账并整改销号;处置极端天气应急排险,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统筹突发事件后勤应急保障。
5.负责校内文物保护建筑相关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及修缮协调工作,落实文物保护要求。
6.管理学校部分供暖、供冷及供热水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监管换热站及供暖质量,开展管网排查抢修,做好冬季供暖应急保障。
7.负责学校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节约型校园建设要求,开展能耗统计、节能改造及宣传教育,实施能耗定额管理,推进智能控电、老旧线路整改。
8.管理学校爱卫会、生物防治、校园除雪、人民防空工作,组织爱国卫生、消杀及防灾减灾工作,维护人防设施,落实人防管理要求。
9.管理学校后勤智慧服务管理系统,牵头后勤信息化规划,负责相关平台的需求梳理、运维及数据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后勤科研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6年5月11日